各学院:
为落实《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》(教财厅函[2018]29号)精神,按照教育部高校学生司《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函[2019]1号)要求,现就做好我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数据信息补录原则
1.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,完成数据信息补录;
2.数据信息补录据实原则,由学生本人进行补录。
二、核准和补录对象
全校所有在籍学生,即在校、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(参军、出国),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核准补录。
三、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内容
随通知下发的附件2:《澳门新葡萄京官网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》,学生按附件1(里面还有附件)中要求准确补录相关事项,附件2中已有信息不能改动,如有错误,由学生本人按学校相关规定申请修改,为方便核对,附件2中加学院和班级两项(不要求核准)。
四、时间安排及要求
此项工作涉及学生及家庭切身利益,要求各学院务必于2月28日下班前,将核准和补录信息报学生处,学生处汇总后交教务处,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。
学生处联系人: 纪守峰 电话: 18642302810
五、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:
1.年收入超过六万的(父母或学生),才涉及个税扣除,不是所有学生都要补录。是否补录父母信息,尊重学生和家长意见,不要求100%补录;
2.目前年收入不到六万,但以后工资会涨,这次可以报(备用),也可以等工资涨后再报;
3.父母只有一方涉及个税扣除(或单亲家庭)的,需完整填写“父母或监护人1”相关的三项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件类型、身份证件号码);
4.2019年2月已填报过的学生本次不需填报;
5.预科生、保留入学资格学生和待注册学生不具有学籍,不参与本次补录;
6.参军入伍、中外合作培养和休学的学生都需补录;
7.学生补录信息真实性由学生本人保障,学院留存必要的证据;
8.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建议在线补录(如微信群、QQ群等),并做好信息安全保障;
9.为减少人工输入错误,可以安排两名学生分别输入一遍,然后比对确认;
10.参军、中外合作培养的学生,确因通讯问题联系不上,在表中备注项标注。
11.未接到学院通知的学生,请学生主动与本学院联系,准时录入相关数据。
附件1:《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司函[2019]1号)
附件2:《澳门新葡萄京官网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》(分别发送至各学院)
学生处 教务处
2021年2月22日